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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定安置]97學年度第2次鑑定安置分區安置會議-10月17日議程 ::: 
2008/10/9
  內容 :
關於97學年度第2次鑑定安置會議
一、發文字號:北教特字第0970710673號。
二、9702分區安置會議日期定於97年10月17日(五)
各區會議辦理地點如下:
A板橋區-國光國小 [地址:板橋市中正路325巷30號 電話:29680611#803]
議程為全日,8:30開始,檔案命名為:1017A板橋區
[提醒:安溪國中、石門國小各有一案在板橋區舉行,請協調學校代表出席]

B雙和區-永和國中 [地址:永和市國中路111號 電話:29218878#303]
議程為半日,9:00開始,檔案命名為:1017B雙和區

C新莊區-光華國小 [地址:新莊市龍安路452號 電話:22058866#42]
議程為半日,8:30開始,檔案命名為:1017C新莊區
[提醒:新莊區同時有兩個會議場地進行會議,分別為新莊區-1及新莊區-2,
請注意議程時間及會議場地]

D三重區-光榮國小 [地址:三重市介壽路32號 電話:29730392#15]
議程為半日,8:30開始,檔案命名為:1017D三重區

E三鶯區-鶯歌國中 [地址:鶯歌鎮尖山埔路108號 電話:26701461#245]
議程為全日,8:30開始,檔案命名為:1017E三鶯區

F文山區-北新國小 [地址:新店市寶橋路8號 電話:29189300#672]
議程為半日,8:30開始,檔案命名為:1017F文山區

G淡水區-鄧公國小 [地址:淡水鎮鄧公里學府路99號 電話:26297121#108]
議程為全日,8:30開始,檔案命名為:1017G淡水區

H七星區-金龍國小 [地址:汐止市大同路二段313號 電話:26959941#241]
議程為全日,9:00開始,檔案命名為:1017H七星區

I瑞芳區-瑞芳國小 [地址:瑞芳鎮龍川里中山路2號 電話:24972058#141]
議程為半日,8:40開始,檔案命名為:1017I瑞芳區

三、注意事項
1.請學校務必填妥「臺北縣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會議通知」,
通知家長及相關人員出席會議
2.請提報學校、心評人員、家長等相關人員依會議議程提前10分鐘到場

附件下載         發佈者: 楊心茹
::: [鑑定安置]97學年度第2次鑑定安置聯合安置會議視聽障場-10月15日議程 ::: 
2008/10/8
  內容 :
關於97學年度第2次鑑定安置會議
一、發文字號:北教特字第0970710673號。
二、9702聯合安置會議—視聽障類日期地點如下:
1.日期:97年10月15日(三)
2.地點:秀山國小特教資源中心會議室
3.議程安排:
[上午場] 8:30開始 檔案命名為:971015[AM]
出席學校包含:
國小:景新小、清水小、廣福小、新和小、榮富小、光華小、鷺江小
國中: 忠孝中、新莊中
[下午場] 13:30開始 檔案命名為:971015[PM]
出席學校包含:
國小:頂埔小、溪洲小、丹鳳小、裕民小、修德小、康橋小學、新和小、大同小、
大成小、三芝小、瑞柑小
國中:板橋中、大觀中、福和中
三、注意事項
1.請學校務必填妥「臺北縣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會議通知」,
通知家長及相關人員出席會議
2.請提報學校、心評人員、家長等相關人員依會議議程提前10分鐘報到

附件下載         發佈者: 楊心茹
::: 通報系統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填報 ::: 
2008/10/6
  內容 :
一、本案已於97年10月2日以北教特字0970728565號函諒達。
二、貴校無法自行上下學身心障礙學生如接受交通服務,申請交通費或交通接送服務(含租車方案或自有車方案)均應於通報系統中填報。
三、請逕至本縣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www.sec.tpc.edu.tw)以”學務”帳號密碼登錄系統後於特教資料登錄/特教學生項下,選擇接受服務之學生,於學生基本資料交通情形項下完成資料填寫。
四、如有以手冊資格進行申請之學生,請於該生學生資料項下「備註欄」備註說明。
         發佈者: 郭美慧
::: 【資優鑑定】台北縣97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優異學生鑑定書面審查結果公告 ::: 
2008/10/2
  內容 :
台北縣97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優異學生鑑定書面審查結果請參閱附件

附件下載         發佈者: 蔡光仁
::: 【高中職特教】轉知教育部97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教教師個別畫教育計畫研習」實施計畫 ::: 
2008/9/30
  內容 :
97年9月30日北教特字第0970729887號函

1.請下列人員踴躍與會:
(1)本縣所屬高中身心障礙巡迴輔導教師,
(2)本縣所屬高職綜合職能科特教教師,
(3)本縣所屬高中職輔導教師,
(4)本縣所屬高中職特教組長。
2.請於10月10日前至特教通報網「研習課程-中辦所屬學校研習」項下報名(網址:http://www.set.edu.tw),錄取名單可逕至該網查詢。另可於研習當日至現場報名。
3.參與研習者本局同意當日公假與會.
4.檢附實施計畫(如附件)

附件下載         發佈者: 邱筑君
::: 97學年度特殊教育通報工作研習 ::: 
2008/9/23
  內容 :
一、本縣97學年度特殊教育通報工作研習,已於97年9月23日北教特字第09706980871號函諒達。
二、本研習為公務性指定研習,請特教組長(特教業務承辦人)於5場次擇1場次參與研習,本局將管控出勤情形。
三、請於本縣特教資訊網/行政業務/特教研習活動項下辦理報名,每場次額滿為止,如超過錄取人數,請報名其他場次,本研習因電腦設備有限,不受理現場報名。
四、本局同意各校指派參訓人員以公假排代公式與會。
五、全程參加本研習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附件下載         發佈者: 郭美慧
::: 97學年度第2學期「臺北縣區域性資賦優異教育方案」申請 ::: 
2008/9/19
  內容 :
一、公文文號為北教特字第0970696163號函。
二、本縣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含縣立高職)及公立幼稚園均可申請,本次方案辦理日期以98年1月19日至98年6月30日為限。
三、資優課程方案,須依據「特殊教育法」第4條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配合資優教育課程或活動之性質,訂定甄選標準,並儘量以具有資優特質、多元發展潛能且未接受該方案類別之資賦優異學生及弱勢與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為優先。
四、本案以跨校區域性方式辦理,招收範圍以所在教育區域之學生為主,亦可擴大辦理跨區或全縣性活動。
五、請依本要點之相關規定,填妥申請書(含申請表、課程內容暨申請補助經費預算表)1式5份,依序裝訂成冊,並於97年11月9日前將相關資料逕送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董盈秀老師(地址:中和市立人街2號),逾期不予受理。若所欲申請之方案為延續性或進階性課程,請一併附上前次之申請書。
六、本局預定於11月中召開審議會議,核定辦理學校將再另函通知。
七、本要點暨相關表格,請逕自至電子公文或本縣特殊教育網站(http://www.sec.tpc.edu.tw)下載,並請詳細填寫。若欲參考歷次審議通過之申請書,請至臺北縣特殊教育資訊網站/行政業務/特教教材資源/資優教育/區域資優教育方案處參考。

附件下載         發佈者: 陳詩裕
::: 9702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作業時程 ::: 
2008/9/15
  內容 :
如附。

附件下載         發佈者: 余詩怡
::: 【高中職特教】公告本縣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補充規定 ::: 
2008/9/9
  內容 :
**本文已於97年9月9日北教特字第0970668365號函送所屬高中職
公文內容如下:

1.依據「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及「職業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辦理。
2.上開2法皆明令「學業成績考查應參考學生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請 各校確實落實。
3.「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6條規定,「身心障礙學生之學業成績考查,由學校依...個別化教育計畫之評量方式定之」。本局補充說明如下:
(1)個別化教育計畫需訂定評量方式、考試評量服務、與及格基準。
(2)「評量方式」係指紙筆評量、實作評量、口頭評量、及其他符合學生個別需求之替代方式。
(3)紙筆評量時,應依學生個別需要提供「考試評量服務」,如報讀、延長考試時間、放大試卷、電腦作答、獨立考場及其他降低學生障礙限制之應試調整方式。
(4)「及格基準」得參考第6條第1款及學生個別差異訂定之。
4.依據上開2法, 貴校得依實際需要自行訂定成績考查補充規定,惟「應提校務會議通過」,並報本局備查。
         發佈者: 邱筑君
::: 轉知97學年度第1學期各項就學補助及福利服務資訊 ::: 
2008/9/5
  內容 :
一、依據97年06月19日北府教中字第0970431043號函辦理。
二、檢附下列資料,請轉知 貴校符合資格之學生辦理:
(一)臺北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97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用收取基準。
(二)臺北縣身心障礙學生暨低收入福利補助一覽表。
(三)臺北縣原住民學生各項福利補助暨升學優惠一覽表。

附件下載         發佈者: 曲俊芳